援交碰到女警

「自己進去看嘛!那有甚麼性交易?我自己一個人休息睡覺啦!」

他們當然很懷疑,於是一個走進去查看,一個堵住門口不讓我離去。

我心裡很急,於是我突然往門口那位的下體踢了一腳,他沒想到我會突然攻擊他,痛的慘叫一聲。

「啊∼∼」他抱著下體,彎下腰來。

我那一腳實在是不得以的,我真怕他的傢夥被我廢了,那我可真是罪孽深重啊!

一響哀號聲,讓往內走的那位回過身來,我扯著面前的這位可憐的警察伯伯的身體往地上倒下,順勢抬起腳撐住他的肚子,給他來個拋摔。

他壯碩的身體被我往後拋出,那位聞聲回身過來的大漢,突然被這種景象嚇了一跳,他想伸出手去接住他的同伴。

我想這是人的基本反應,可是拋來的可是一位壯碩的大漢,那種來勢豈能輕易擋住?兩個人撞的正著,唉叫聲此起彼落!

「你們想要假扮警察對我仙人跳,門都沒有!」我趁機往外奪門而出,還告訴他們說。

因為他們都身著便服,不是製服,我雖然知道他們的身份,但是我還是要故意當做不知道,萬一被補,到法庭大家還有的辯呢!

不然,我又襲警一次,這些罪名,夠我在牢房呆上一段時間了!

我快速的往樓下衝,當我跑到樓梯口,準備往大門外衝出。唉!你知道嗎?門外和櫃台,有四五位穿製服的警察走了進來。我一看,這還得了,趕緊回頭,想往後跑。

「先生,麻煩你的身份證件,讓我們檢查一下!」他們也看到了我,很有禮貌的叫了我一聲。

我一聽,頭皮都發麻了,可是我還是鎮定的拿出身份證給他們。我又不是大陸偷渡客,料想他們沒有任何事證,也為難不了我,我只希望他們趕快驗完,讓我離開。

就當我的證件在警察伯伯的手上準備還我時,他身上的無線電對講機,傳來一陣呼叫求援的聲音,還把我的衣著身材,都報的一清二楚。

我很尷尬的看著他,那不就是眼前的我嘛!各位您說,我該怎麼辦?再襲警一次再往外逃嗎?喔不!我現在面對的,可是穿著製服的警察,還佩著槍呢!

我不想犯錯,我不想犯罪坐牢。

我在樓上的部份,還可以辯稱不知道是警察,以為是仙人跳,一切都是出於自衛!現在呢?我只有乖乖的站在那裡,看著門口那兩位掏槍出來,防範我蠢動。

我舉手投降,我不想挨子彈,我不亂動,他們也不能對我怎樣,一切都要到警局,到法庭再說!

過了好一會,樓上那三位終於下來了,他們搭電梯下來。

看他們步出電梯,步履蹣跚的樣子,我真的很抱歉。兩位都是被我的腳所傷,都是傷在下體,一位被大腳踢傷,一位被我的小腳戳傷,都帶著忿恨的眼神瞪著我看。

「我不知道你們真的是警察!」我滿臉歉意,不停的說抱歉。

我的詭辯,讓他們有苦難言!另外幾位製服員警,也上樓來抓了幾對正在交易的男女,我希望不是我害他們被捕的。

我們一起上了一輛箱型車,她坐在前面,不時回過頭來瞪我,咬牙切齒的表情,好像要吃掉我一樣,讓我害怕。

我想著,等一下到警局可是她的地盤,她要怎麼樣對付我,就不禁讓我全身發麻!

到了警局,我矢口否認援交,我辯稱,以為他們是仙人跳,想謀索財物才攻擊他們,這純粹是自衛的舉動。

拜台灣這幾十年來,民主法治的教育成功之賜,他們就算怎麼樣恨我,恨不得把我生吞活剝,還是不能對我刑求逼供,我還是安全的。

一位男警幫我做筆錄,由於我矢口否認一切,沒辦法,他只好去請她來幫我錄口供。

我這時候從她們同事的呼喚聲中,才得知她叫何麗玲(為了保護她,我名字更改過,如有雷同造成誤會,先在此緻歉!),她提著她的包包坐到我的旁邊,眼神讓我看了就害怕,我想她一定恨死我了吧!

我低著頭不敢直視她,我對她充滿歉意,也充滿愛意,我就像犯錯的小孩,準備接受嚴懲一樣,低頭認錯。

她瞪了我一眼,「哼」的一聲,說:「趕快認罪吧,我手上有證據,可以指控你,你還是乖乖的招吧!」接著,她打開皮包拿出錄音筆來。

當她打開皮包時,我瞥見她的包包內,有一只小的無線電對講機,還有一個小皮夾,應該是裝證件和一些錢的,還有一隻口紅,一個小粉盒(說實在的她不用化妝就夠美了),還有兩串鑰匙,一串比較小像是開抽屜的,一串大一點像開門用的,沒看到汽車和機車鑰匙,我猜她一定住的離分局不遠,或者台北市不容易停車,她搭捷運或公車吧!

她拿出錄音筆撥放,可惜沒有聲音,因為我在旅社,已經動手洗掉了內容。

這下她愣住了,她辛苦付出天大的代價要起訴我的內容沒了,我低頭看看兩旁,旁邊的幾位都不在,剩下我跟她。

「對不起!我真的喜歡妳。放過我吧!我會負責,我決不會說出來的!」我輕聲的哀求她說。

我一直苦苦的哀求著,她知道我的意思,她聽完眼匡也有點紅,但是她咬了一下嘴唇,「哼」了一聲,起身往另外的房間走去。

我想,這下完了!看樣子,我逃不過上法庭的命運!我想她一定要置我於死地,她才會甘心,我的前途完了。

趁她離開座位時,我心一狠,想說既然妳一定要毀了我,我也要毀了妳,我偷偷的打開她的包包,取走門的那串鑰匙,放進我的口袋。

她帶著另外一隻錄音筆回來,我想應該是那個壯碩的男警的。

她放出內容,聽到進入旅社房間那一段,只聽到我大喊,『你們別想裝警察來對我仙人跳』的一句,其他都是無關緊要的碰撞哀號聲,還有,她在浴室內對著外面的同事,呼喚回答的內容……

『我被他睏在浴室裡面,不過已經解睏了!你們不用進來救我,快叫同事們支援,把他攔住!』我聽到她對她的同事這樣說。

我這一聽,便知道她真的恨死我了,她決不會放過我的,連在浴室內還沒脫睏都想抓住我。

接下來,都是整理後他們之間的對話。聽得出,她否認我有對她作任何的傷害,她說在逮捕的過程中,被我掙脫踢撞了幾下,沒有大礙。

畢竟是處女,那好意思告訴同事被我污辱的事呢?她只是說被我踢傷,所以走路有些不方便,掩飾了被我開苞走路不方便的事實。

聽到這裡,她的眼神有點迷惘,看著遠方,我不知道她在想甚麼。

過了一會兒,她好像下定了決心一樣,把她一生中的第一個男人;我這個莫名其妙,突然便成為她老公的男人,移送地檢署。趁檢察官還沒下班,就把我送地檢署了。

我真的很悲憤,我怎麼求她都沒有用,我如果沒有被收押的話,我一定要報復她!

到了地檢署,檢察官看了筆錄,也問我不少話。

我一直堅稱是跟女網友碰面,並沒有援交,我也不知道她們是警察的身份,加上錄音內容對我有利(當然對我不利的早被我洗掉了),何況我一直說誤以為是仙人跳,是遇到了壞人,我想逃跑才攻擊的。

「你運氣很好,既然他們也沒提傷害控訴,當然妨害公務的部份,是罪證不足,所以我們就不作出起訴處分了,當庭放!」檢察官笑笑的對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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