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的最后一个秋天
序章
蒲渠是个坐落在长江下游地带的县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体感上明确的似乎只有夏天和冬天两个季节,总是冷过就忽然热了,热够了又在一场夜雨后用冷风把人打得猝不及防一激灵。
这儿的老人常说,春天和秋天,得靠眼睛看,得用耳朵听,还得拿鼻子闻,人么,就这么到田野里去,走一走,花鸟树木总是要照着四个季节变的。
而蒲渠县今年的夏天似乎格外漫长些,随着首都奥运会的盛大举办和圆满落幕,这份喜气翻山越岭地来到了这座小县城里,让许多人都与有荣焉,沉浸在它带来的举国同庆的热闹氛围里,夏天仿佛一直延续到了国庆之后,对于不下田劳作的人来说,这时候只有在路上踩着树叶了,才会想起来感慨一句时间过得真快,离过年没差几个月。
所以蒲渠县的秋天就是这样静悄悄来,又静悄悄走的,人们提起它,最后也总还是说起后面的春节,那更重要些。
一对母女手牵着手,沿着桥走在去往车站的路上,背着小书包的女儿不知道从哪里捡到一根笔直的树枝,握在手里舞来舞去,她哼着妈妈常听的歌,视线时而被天边的云朵吸引,时而又被路上的汽车吸引,最终落在了桥下的河,咦了一声。
妈妈,那里,有好多垃圾袋。
她用树枝朝那个方向指了指。
好不文明,老师说垃圾要丢垃圾桶。
闻言,母亲顺着那根树枝的尖头望过去,看见有好几个鼓鼓囊囊的黑色塑料袋正漂浮在河面上,顿觉此番场景和电视上某些案件的现场资料诡异地重合了,于是果断拨打电话报了警。
县城里的喜气瞬间被冲淡了,杀人案放在哪里都是头等大事,尤其是小地方,这意味着凶手出现在身边的几率更高,光是打捞塑料袋时看热闹的人就把桥边围了个水泄不通。
那一天的天气说来也奇怪,上午还是大晴的天,到了傍晚就开始淅淅沥沥地下起小雨,湿冷的风吹在沾了汗的胳膊上,一直冷到了骨子里,陶春禾被洗脚城的小姐妹陪着,搀着,接到电话来派出所认尸。
她国庆前报了妹妹失踪,一连几日都在不停地哭泣,哭得红鼻子红眼睛,真怕不小心要淌出几滴血来,往往一张纸巾刚贴到脸上去就被泪和鼻涕浸得湿软了。
平时扫黄,这地方的片警没少往洗脚城里钻,猫抓耗子似的想起来就去一趟,大家本就是熟面孔,偶尔插科打诨还能聊几句别的,但此刻,县公安局里的氛围因为凶杀案而显得比以往更加肃穆,在场的小姐妹们年轻的生命里,见过最大的风浪也不过是客人喝醉酒后闹事或有变态揩油,涉及到人生人死,都有些被吓住,站在公安局门口踟蹰着不敢进,支吾着说春禾我们在外头等你。
春禾跟着警队的张恒,张警官,往法医鉴定中心走,这个张恒和她算是有一点私下里的交情的,平日里帮过她不少忙。
张恒让她做好心理准备,又安慰她说不能肯定这就是你的妹妹,只是因为你之前报过案,我们最先想到了你,春禾闻言又是泪流,想拿纸巾擦眼泪,却发现只剩下空瘪的包装袋,纸巾已经用光,便捏住短袖的袖口,揪起来一点,把脸偏过去用力揩了揩。
“就这里了,两具,应该,不太好认,尸体在塑料袋里已经被水泡得高度腐烂了。
” 张恒都这么说了,可想而知尸体一定不大好看,他们走进去,里面还有一位年纪更长的警官和一位法医,张恒说这就是报案人,那位警官点点头,确定她准备好了,才让法医将左边架子上的白布掀开了一个角,露出底下一张腐烂的女性面庞,她的颈部和躯干之间被法医缝合,左脸尚且还能辨出形貌,位于她眼角处的一枚紫红色胎记,此刻就像一片诡谲的花瓣,在尸体发绿发亮的皮肤上扩大了数倍不止。
春禾只往架子上看了一眼,便站不住了,不自觉干呕着向后退了几步,扑通一下子狼狈地跌坐在地上,本就扎得凌乱的卷发被这么一震,又从橡皮筋里掉出了几缕更短的碎发,粘在带着泪水潮气的脸颊上,像蛛网的裂痕,人由里到外都碎了。
张恒赶紧扶她起来,但她腿软发抖,顺着张恒的身子又控制不住地往下溜,口中不断喊着妹妹陶秋麦的名字,带着张恒也步伐慌乱,两个人都要摔倒。
法医赶紧将白布盖了回去,另一具尸体烂得更彻底,匆匆看过一眼后便算了,张恒把春禾扶去了群众休息区,给她倒了水,又去找了纸巾过来,春禾哭了好一会儿,嗓子都哑了,才渐渐缓过劲儿,只剩下断断续续但并不激烈的呜咽声。
那位年长的警官很快走了过来,介绍说自己姓刘,是刑侦支队的队长。
他问春禾是确认两位死者都是您的家属了吗? 春禾说是也不是,只认出了那具女尸是我妹妹陶秋麦,另一个男的,我认不出来。
刘队和张恒相视一眼,更加严肃了神色,张恒拿出随身携带的本子和笔,在春禾对面的位置上坐下,一副认真的,准备记录下什么的模样。
刘队清了清嗓子,沉声道:“陶女士,我们理解您的心情,但我们还是希望您能尽快振作起来,配合我们警方的调查,我们也将尽全力地搜捕凶手,争取早日将真凶捉拿归案。
” 春禾擦去下巴上的泪珠,把发丝捋了一捋,绕到耳后,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微微侧过脸,把眼望向窗外,外面的雨还在下,树已经有了黄色的叶子,两位警官不着急催促,内心很能理解:亲人离世本就痛苦,何况她就只有妹妹这一个亲人。
春禾望向窗外,一望望到了叶子正是绿得油亮的时候。
十八岁的秋麦穿着白色的小吊带背心和牛仔短裤,在走廊的灯光下白得不近人情,她紧抿着嘴,低垂着头坐在家门前的小板凳上,两脚之间放着两个盆,她从塑料盆里捞起一只龙虾,用剪刀剪去虾头和虾鳃,而后揪住龙虾尾部最中间的尾翼,缓慢拉出整条虾线,又拿起牙刷用力刷龙虾的腹部,确认洗得一干二净了,处理好的龙虾就被她丢进了不锈钢盆。
秋麦总是不认真扎自己的头发,丸子头垂在后脑勺下方,歪在一边,纤细的脖颈绷成了一道柔润的弯弧,却在靠近背部的地方显出了棘突的轮廓,薄薄的一层皮肉藏不住她的棱角,像玉雕的匕首,刀背摸着是温和的,但刀刃并不是不锋利,秋麦的长相似乎也可以用这个比喻句来形容。
柔软和尖锐在她的脸上一直分不清你我,玉温和的部分,是她眉尾和眼角向下的走势,眼型圆润,而石头的本性,是她下颌格外利落果断的线条,收束起一个硌人的小尖下巴。
秋麦手上的动作很快,白皙的脸上是一种淡然到冷漠的表情,汗珠从她的额头缓缓流到眼角,打湿了那一小块胎记,她抬起一边的胳膊,用上臂擦去汗水,舔了舔干涩微咸的嘴唇和口腔里的犬牙。
处理好了最后一只龙虾,秋麦把水泼进了石围栏脚下的几盆花草里,装着龙虾的不锈钢盆被重重摞在了塑料盆之上,她走进这个和姐姐一起住的房子,关上门,撕下了门口的一页日历。
马上就要七月份了,正式入夏,但秋麦一点儿也不关心时间如何在指缝间流逝,她只是学着姐姐平时的样子,每过一天就撕下一天的日子,留下一点活着的痕迹。
至于去思考未来到底会发生什么,这在秋麦眼中远不如做一顿饭重要。
第1章
六月底的日头已颇具威慑力,沥青路面被晒得微微发软,空气里浮动着令人窒息的燥热,葛正庆推着那辆哑火的摩托车,沉重的铁疙瘩轮胎每往前滚一寸,他心头的邪火就往上窜一截。
葛正庆不怕晒,西北的太阳比这一路的太阳都毒,他晒了整整三十年,连阴天紫外线都不饶人,除了皮肤黑点糙点,他对此其实并没太大实感,太阳于西北人民而言,倒像是一个严厉的大家长,想躲又躲不开,只能学着习惯。
葛正庆受不了的是热。
他依稀记得自己出发时是穿着皮夹克的,如今早已脱下捆在了行李包上。
他越往东南方向骑行,尤其是在穿过地图上那条秦淮分界线的时候,那种温吞的湿热便裹了上来,外套成了多余的累赘。
若说西北的热是干烤,那江淮平原的热就是炖煮,天上地下的热气像一口锅扣下来,把人闷在里头,汗水挥发不掉,也没那么容易干,把好端端一个人弄得邋里邋遢。
他算是体会到牛肉牛骨被炖成高汤时是怎样一般感受了。
葛正庆的黑色T恤后背洇开了深色的汗迹,他嘴里叼着的烟也燃到了尽头,苦涩的烟蒂味混着汗水的咸涩,让他胸中更加不快,但现在越生气,就越被这天气弄得喘不过气。
终于,他踹下了摩托车的停放架,站在路边捏着烟蒂猛一深呼吸,然后抡圆臂膀,一把将烟头远远地丢了出去,像抛出去一颗手榴弹,炸掉的是一肚子憋闷愤怒,一扭身,吐着烟狠狠给了摩托车的后轮胎一脚。
约莫是和摩托车到了七年之痒吧。
葛正庆耸肩笑了一笑,过后自己却并不觉得好笑,反而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大马路上,因着方才苦中作乐的自嘲而真真切切地品尝到了一丝荒凉。
葛正庆是从西北一座名为坊县的县城一路逃亡到这里的,他在那边杀了几个人,走前事情虽然还未败露,但不逃肯定不行。
有个从前跟葛正庆在一个厂里做工的老乡,名字叫罗飞虎的,受过他不少接济,后来他家里老妈生病住院,垫底的钱也全是葛正庆出的,几年前罗飞虎南下到这里,二人的联系一直没断,据说如今是混出了些许名堂,也算个知恩图报的好人,那天在电话里,他听葛正庆谎称在老家得罪了地头蛇,往后恐怕不好找活计了,当即就拍胸脯表示你来我这里,保不了一世,保你一时也够了。
摩托车刚抛锚的那会儿,葛正庆给罗飞虎打了个电话,但是没人接,他被晒得没了耐心,此时又在逃命,根本等不得,发了条信息过去之后,一个人愣是梗着脖子推着车,往前走了二里地,好不容易看见蓝色的路牌了,发现离县城居然还差二三十公里。
葛正庆从包里拿出毛巾擦了擦汗,弯下腰,对着后视镜抓了抓自己汗湿的短发。
他现在已是一脚跨进而立之年,这张曾经在同龄人里太显成熟的脸,在大家都到这个岁数以后反而拥有了一种抵抗衰老的能力,一样都是三十岁的男人,他看着就是要年纪轻些,带着点轻浮但无伤大雅的俏皮,尤其是一双眼睛,虽是单眼皮,却不觉得小,他的上眼睑尾端很长,和内眼角一样微微向下垂,但到了下眼睑的位置,尾端又自顾自往上飞起,人就长了一副狐狸相,加之他口裂长,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时更是坏得厉害,约莫是狐群里面最不老实的那一只。
葛正庆把毛巾挂在脖子上,重新站直身体,掐起腰四下里张望,这地方除了庄稼,别说车子,连第二个会喘气的都找不到,他干脆蹲下来,手肘搭着膝盖,借摩托车的阴影抵挡部分热气。
幸而罗飞虎的回电如及时雨一般降临,他解释说方才在睡午觉,没听见,让葛正庆别急,他问人要了车钥匙就来。
没过半个小时,一辆黑色的皮卡从对面行驶过来,在马路上调了个头,停在了摩托车的正前方。
罗飞虎是个长相周正的青年,门牙微凸,耳朵向外招着,听老人说这种耳朵最是来福,总之,他给人的感觉是喜气洋洋的。
罗飞虎从驾驶座跳下来,打开尾门,爬上车斗将里面的斜坡板放了下来,两个人一推一拉,摩托车就轻轻松松地上去了。
待等关上车门,空调一打,可算感觉到了凉快,葛正庆又拿毛巾擦了把脸,然后是脖子,手臂,最后撩起短袖,探进去擦过胸口和腹部,一改私下里不耐烦的模样,对罗飞虎笑道:“热。
忒热了。
亏你能在这块儿地上扎根。
”罗飞虎笑了笑说:“住习惯就好了撒,我最开始来,到了夏天真是恨不得裸奔才好,汗全捂在身上,到处起得都是痱子——听歌不?” 罗飞虎打开了车载收音机,接通电源后按了那个标着“CD”的按钮,机器内部先是传来了一阵沙沙的读碟声,在短暂的沉默过后,响起了熟悉的舞曲前奏,是韩国女歌手李贞贤的《哇》,罗飞虎翻来覆去怎么听也听不腻。
眼下过去的歌和过去的人都在,罗飞虎颇有些“忆往昔峥嵘岁月稠”的感受,一边开车一边自言自语道:“那会儿大街小巷都爱放这首歌,尤其是迪厅,当时我跟你,还有其他几个兄弟,一下班,出了厂子就要往迪厅跑……” 葛正庆听着,觉得罗飞虎似乎并没有打算得到什么煽情的回应,便也没插嘴,他抱着胳膊看向窗外,只有头在本能地随着音乐小幅度地点动。
皮卡载着两个旧相识和一段聒噪的往事,沿着公路继续向县城方向驶去,车窗外的风景快速流动,看似无垠的田野走到了尽头,逐渐被抛在身后,路边的行道树变得稠密,枝叶肥厚,绿得发暗,蒙着一层从田野带来的细尘,远处出现了疏疏落落的鱼塘和低矮楼屋,而在更远的地方,一座座工厂厂房的轮廓连绵起伏,像镶嵌在绿色海洋边的礁石。
罗飞虎晃的幅度更大,从前他就是最爱热闹和跳舞的人,他快速扭头看了眼窗外,指给葛正庆看:“那边是开发区,这几年搞得很大。
” 车轮碾过路面晒软的沥青,发出黏腻的声响,路上终于有了人烟,两旁大多是农村自建房,屋顶铺着红瓦片,墙壁上贴着白色或米色的瓷砖,一些人家的屋顶上竖着太阳能热水器,在烈日下反着刺眼的光。
临街的店面招牌五颜六色,但打印的图案在整日的风吹雨淋下已变得模糊黯淡,都是些五金百货、理头理发、电动车专卖的字样,歪斜的公交站牌旁的候车亭里,蹲着坐着几个等车的人,正无精打采地摇着扇子。
皮卡驶过一座桥,桥下的河水泛着浑浊的绿意,水流缓慢。
过了桥,景象便陡然不同了,路面宽阔起来,是双向四车道的水泥路,虽然有些地方已经龟裂,但气派是有的,路中间立起了隔离栏,显示着这里的秩序与郊野的不同。
路两旁的建筑不再是零散的自建房,而是成排的、样式统一的五六层高的楼房,楼下是各式店铺,招牌弄得规规整整,网吧、服装店、小餐馆、移动营业厅……一应俱全,人也随着这景象的热闹而展现出了一种蓬勃的朝气,各式各样的声音和景色混杂在一起,让在路上逃亡,吃遍了各种风沙的葛正庆久违地感受到了一丝松快和新鲜。
这里与他熟悉的西北小城截然不同,西北是粗粝的、开阔的,色彩是黄土的褐与天空的蓝,但在这里,一切都是湿润的、拥挤的,色彩是各种层次的绿,夹杂着瓷砖的亮白和楼房的灰调,像一位柔情却充满潮湿哀怨的的女子。
这种陌生感并未让他感到不安,反而像给他刷上了一层暂时的保护色,将他与遥远的西北,与那几桩血腥事件隔离开来。
他需要这种喧嚣和陌生来淹没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