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体师生认可赞扬的高冷学生会长,会因为一次大意疏忽落下把柄,最终堕落为遭全校唾弃的肥猪宅男的专属泄欲肉便器母狗吗?
他加入动漫社的理由非常简单——不是因为喜欢动漫,不是因为想cosplay,不是因为想交朋友。
他的理由是: 每学期学校社团都会在校内举办几次漫展,虽然规模不大,但会有不少人参加。
有些校外的人也会来,包括一些coser。
后台是男女共用的一间大教室,用布帘隔成两半,一边男一边女——但那布帘又薄又透,从某些角度能看得很清楚。
庞猛在第一次参加漫展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秘密,从那以后,他每年都参加社团的报名。
从不参加会议,从不参与活动筹备,对所有社团工作一概不感兴趣。
但每年漫展那两天,他一定会出现,以“工作人员”的身份名正言顺地进出后台,偷看女生换衣服。
没有人知道。
或者在那些女生的直觉里,她们可能感觉到有什么不对——那种被什么东西盯上的、后脊发凉的、说不清道不明的不安。
但没有人抓到过他,没有人看到过他做任何出格的事。
他只是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个纸箱或者一件道具,面无表情地、目不斜视地“工作”。
但他的眼球在转动。
那双小眼睛里射出的光,透过布帘的缝隙,落在那些正在脱掉衣服的身体上。
庞猛对女生的态度,一直以来就只有两个字:不屑。
不是装出来的不屑,是发自内心的。
他觉得自己比所有女人都高一等,女人天生就是弱者,天生就该被男人支配。
这种观念从他爹那儿来,从他爷爷那儿来,从那个他长大的某个工业小城的每一个男性长辈嘴里来。
他们喝酒的时候会说“女人懂什么”,会说“娘们儿就是头发长见识短”,会说“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是祸害”。
庞猛吸收了这些话,把它们嚼碎了咽下去,变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他在学校里不和女生说话。
不是不敢,是不想。
他觉得和女生说话浪费时间,浪费精力,那些娇滴滴的声音和故作聪明的言论让他觉得厌烦。
他见过太多女生——上课的时候叽叽喳喳,发朋友圈的时候矫揉造作,在男生面前装可爱,在女生面前撕破脸。
他恶心这些东西。
但其实庞猛不是天生就对女生有敌意的。
六岁的时候,他也跟同桌的女生分享过糖果。
十一岁的时候,他也给班里的“班花”写过小纸条,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我喜欢你”。
十四岁的时候,他也曾经因为一个女生的笑容而整晚睡不着觉。
然后是第一次拒绝。
初一,他鼓起勇气跟隔壁班的女生表白。
他把一张电影票塞进她手里,说了一句“我想跟你一起看”。
那个女生当着全班的面把电影票撕碎了,说:“麻烦你照照镜子,好吗?!。
” 全班瞬间哄堂大笑。
当他从那间教室跑出去的时,听到了身后的笑声追着他跑了整个走廊。
然后是第二次初三,他在QQ上跟一个女生聊了很久,觉得对方应该是喜欢他的。
他说,“你愿不愿意跟我在一起?” 对方发来一个问号,然后说:“你在开玩笑吧?”他把聊天记录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确定了那句话不是开玩笑的语气,是一—不解的、甚至带点恶心的语气。
第三次。
高一,他喜欢上了一个学姐。
学姐比他大一年,长得好看,性格也好,对谁都很温柔。
他偷偷跟踪她回家,在她家楼下站了一个多小时,被她爸爸发现了。
她爸爸报了警。
这件事在学校里传开了。
所有人都知道了。
从那以后,他走在走廊上的时候,总有人对他指指点点。
“就是那个变态。
” “离他远点。
” “恶心。
” 至此,他的心里,有个东西开始变了。
不是一下子变坏的,而是一点一点地、像锈蚀一样慢慢蔓延。
一开始只是一些念头——“她们凭什么看不起我?”、“她们有什么了不起的?” 然后这些念头越长越大,越长越密,像藤蔓一样缠绕着他所有的思维。
到了高中毕业的时候,他已经不再对任何女生存有善意了。
他看她们的方式变了。
以前是带着憧憬的、小心翼翼的、像看星星一样远远地看着。
现在不一样了。
现在他看她们的眼神里有一样东西是以前没有的—— 恶心。
他恶心这些东西。
但有一个女生,他恶心不起来。
萧沁雪。
庞猛第一次见到她,是大一开学的第一天。
那天他本来不想去参加什么新生入学典礼,但辅导员点名说要全员到场,不去的话扣操行分。
庞猛不情不愿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换了一件还算干净的黑色T恤,拖着拖鞋去了体育馆。
他坐在最后一排,靠墙,低着头玩手机,对台上的领导和台下的同学都不感兴趣。
然后他听到了周围一阵骚动。
“卧槽,那个女生是谁?” “哪个?” “就那个,穿白裙子的,你往第二排看。
” 庞猛本来没想抬头。
但周围的动静太大了,连前面几排的人都转过头来往后面看。
他不耐烦地抬起眼睛,顺着那些人的视线看了过去—— 体育馆的入口处,一个女生正在往里走。
阳光从她身后照进来,把她的轮廓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边。
她穿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裙摆到大腿中段,露出一截笔直纤细的小腿。
脚上是一双白色的帆布鞋,鞋带松松地系着,露出一截白皙的脚踝。
她的脸——虽然隔着半个体育馆,但他看到她的侧脸线条的时候,心跳突然漏了一拍。
那种感觉很微妙,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什么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什么一见钟情天雷地火。
不是的。
庞猛的感受更简单、更原始、更直接。
就像一头野兽在森林里嗅到了猎物的气味。
他盯着那个身影,从她走进体育馆,到她在第三排位置上落座,到她的侧脸偶尔转过来。
整个过程,他的眼睛几乎没有眨过。
她太漂亮了。
不是那种浓妆艳抹的、刻意为之的漂亮。
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干干净净的、让人看一眼就忘不掉的漂亮。
皮肤白得发光,五官精致得不像真人,身材纤细却该有的地方都有,那个腰细得一只手就能握住,那个胸——藏白裙子下面鼓鼓囊囊的,走路的时候微微晃动。
当时庞猛不认识她,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不知道她是哪个学院的。
但从那一刻起,他脑子里就刻下了一个念头: 她是我的。
这个念头来得莫名其妙,毫无道理,甚至有些疯癫。
他一个一米九的肥宅,浑身臭烘烘的,整天窝在宿舍打游戏,凭什么觉得那么漂亮的一个女生是他的? 但庞猛不这么想。
庞猛想的是:我看上的东西,就是我的。
从那天起,他开始留意萧沁雪的一切。
他打听到了她的名字——萧沁雪。
文学院的,高考成绩排在全院第一,大一新生里最受关注的女生。
他打听到了她的课表,她平时喜欢去哪个食堂,她周末一般会去哪里。
他甚至打听到了她的宿舍楼和宿舍号,知道了她住的是双人寝但实际宿舍只住她一人。
他像一个耐心的猎人,在暗处观察着自己的猎物。
但他一直没有动手。
不是不敢,是时机不对。
大一的时候,萧沁雪住在学校宿舍,室友走读,她一个人住一间,但宿舍楼有宿管阿姨,楼道里有监控,门口有门禁。
庞猛混不进去,也没法在那种环境下做任何事情。
大二的时候,萧沁雪当了学生会会长,变得比以前更忙,也更出名了。
走到哪里都有人认识她,走到哪里都有人跟她打招呼。
她的社交圈越来越大,身边永远有人,永远有视线落在她身上。
庞猛还发现了自从大二开始,每次一到周末,萧沁雪就会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不见。
他在校园到处打听,得到的结果都是没见到萧沁雪。
但到了周一,萧沁雪又会像往常一样出现:到教学楼上课,回学生会处理工作。
庞猛虽然疑惑,但时间一久便不再在意,只是把这个疑惑埋进了心里继续寻找机会企图靠近她。
庞猛试着靠近过几次。
一次是在食堂,他端着餐盘坐到她旁边,她抬起眼睛看了他一眼,什么都没说,端起自己的餐盘换了个位置。
那一眼很冷,冷得像冬天的风。
还有一次是在图书馆,他坐在她对面,想跟她说话。
她抬起头,皱着眉头说了一句“同学,这里有人了”,然后把包放在了对面。
两次都被拒绝了。
庞猛那时候心里是有点慌的。
不是因为被拒绝,而是因为他发现—一这个女人比他想象的要难搞。
她不是那种随便就能搭上话的女生,她身上有一种天然的屏障,把所有人都挡在外面,尤其是男生。
但他没有放弃。
他只是把战线拉长了。
大二一整年,他都在暗中观察。
他发现了萧沁雪虽然表面高冷,但她其实很享受被人关注的感觉。
每次走在路上被人盯着看的时候,她的嘴角会微微上扬一个极小的弧度,那个表情转瞬即逝,但庞猛看得很清楚。
他发现她穿衣服很有讲究。
她不穿内衣,但外人几乎看不出来,因为她选的都是一些面料偏厚或者版型宽松的衣服。
她喜欢穿短裙,但坐下的时候会用手按住短裙裙摆,防止走光。
她喜欢穿丝袜,黑的白的都有,配着三到五厘米的高跟鞋,走路的姿态优雅得像一只猫。
他发现这些细节的时候,心跳会加速。
不是因为心动。
是因为他发现——这个女人在演。
她在演一个高冷的、厌男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完美女神。
但那些细微的、不经意的、她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到的小动作,出卖了她内心真正的渴望。
但是他还是得继续等,因为他压根找不到机会去靠近她。
大二结束的那个暑假,他差点就放弃了。
不是因为不喜欢了,而是因为他觉得太难了。
萧沁雪的生活像铁桶一样密不透风,宿舍、教室、学生会办公室、食堂、图书馆,五点一线,几乎没有破绽。
他想,要不就算了。
女人嘛,多的是。
但这个念头只持续了一天。
第二天他又开始在校园里转悠,远远地看着萧沁雪从教学楼里走出来,阳光落在她脸上,她微微眯了一下眼睛,抬手遮了遮,然后从包里拿出一副墨镜戴上。
那个动作——抬手、眯眼、拿墨镜、戴上——每一个细节都像慢动作一样刻进了庞猛的脑子里。
他那天晚上回宿舍之后,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
然后他做了一个决定:不放弃了。
大三开学后的第三周周五,事情出现了转机。
那天晚上七点多的晚课,庞猛翘掉了专业课,在校园里瞎转。
他路过行政楼的时候,看到萧沁雪从里面走出来,肩上背着帆布包,行色匆匆地往校门口走。
他跟了上去。
保持距离,不紧不慢,像一道灰色的影子。
萧沁雪在校门口叫了一辆出租车,钻了进去。
庞猛赶紧在路边也拦了一辆,对司机说:“跟上前面那辆。
” 司机顿时起了疑心,但又在想到庞猛只是个学生便放下心来开车跟了上去。
出租车开了四十分钟,越开越偏,从市中心开到郊区,从宽敞的大马路拐进了坑坑洼洼的小巷子。
最后车子停在一栋老旧的居民楼前面,萧沁雪从车里下来,付了车费,拎着包走了进去。
庞猛坐在出租车里,隔着车窗看着那栋楼。
六层,灰白色的外墙皮已经脱落了不少,露出下面斑驳的水泥。
楼梯间的窗户有的碎了,用塑料袋糊着。
楼下的铁门敞开着,门锁早就坏了,用一根铁丝别着。
他付了车费下车,站在楼底下仰头看。
这是一栋他连想都没想过的破楼。
萧沁雪那样的女生,住这里? 他等了几分钟,然后走进去。
楼道里的灯是坏的,只有从外面透进来的一点光,照在满是灰尘的楼梯上。
墙上被人用喷漆涂了各种乱七八糟的图案和文字,有些已经斑驳得看不清了。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霉味和尿骚味,那是流浪猫狗在这栋废弃的楼里留下的痕迹。
庞猛一层一层地往上走,脚步很轻。
走到第四层的时候,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很轻,很细,像某种小动物发出的鸣咽——那是萧沁雪开门落锁的声音。
他停下来,竖着耳朵听。
那声音是从左边那间屋子里传出来的。
门是防盗门,老式的,关得很严实,但楼道太安静了,安静到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
庞猛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他没有敲门。
他知道现在不是时候。
他记住了楼层和门牌号,然后轻手轻脚地下了楼。
回去的路上,他开始盘算。
那栋楼几乎没人住——他观察过了,楼道里没有监控,楼下也没有门禁。
五楼一共四户,左边第一户401是萧沁雪,而第二户那间402——门开着一条缝,他往里看了一眼,里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空的。
庞猛的嘴角弯了起来。
接下两天周末他每天都来到这——他发现萧沁雪除了下楼拿外卖就再也没出过门,直到周日晚上她才会打车回校。
庞猛心里那个深藏许久的疑惑终于解开了——为什么一到周五萧沁雪就会消失不见。
他在暗中默默将这一切记在心里。
但这并不足以让他有机会靠近萧沁雪,不过在周六那天刚回小区的时候他留意到了——小区公告栏墙上各个房东留下的租房信息。
而他,也看到了在公告栏的小角落里,402的租房公告。
没有犹豫,他立马记下房东电话联系了他表明了租房请求,为了防止意外,他将面谈时间定在了周二。
等到周二,他翘了全天的课,赶往了那栋楼,把隔壁那间房租了下来。
签合同的时候,房东老头看了他一眼,问了一句:“你怎么找到这儿的?” 庞猛说:“朋友介绍的。
” 房东没再多问。
收了钱,给了钥匙,就走了。
房租便宜得吓人。
一个月三百块,包水电。
庞猛花了一个下午把隔壁的屋子简单收拾了一下。
说是收拾,其实就是拿扫帚把地上的灰扫了扫,把窗户打开通通风。
他没有买任何家具,连床都没买,就带了一条旧的空调被,铺在地上当铺盖。
他没有急着做什么。
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是观察。
他整栋楼上下走了两趟——只有二楼和六楼各有一住户其他楼层都没有住人。
这个小区实在太偏僻,太老旧了,旧到就算月租仅有几百块也没几个人想租,周围连条像样的小吃街或者商业街都没有,只有一个孤零零的小超市在那摆着,这也难怪会这么少人愿意在这边租房。
但是萧沁雪是为了什么特地在周末从学校搭车回到这个偏僻小区呢?庞猛想不通但也不着急,因为,他现在有的是时间等…… (序章 男主视角完) 插曲 清晨六点半,天刚蒙蒙亮。
男主的手机屏幕上还挂着游戏结算界面,眼睛酸涩得几乎睁不开,脖子因为长时间保持同一个姿势而僵硬发痛。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浑身骨头咔咔响了几声,像一台生锈的机器重新启动。
他低头闻了闻自己身上那件深灰色的T恤,眉头皱了一下——两个星期没洗了。
领口的位置已经发黑,腋下的布料硬得像纸板,上面裹着一层又一层干透的汗渍和皮脂,散发出一股浓烈的、发酵过的酸臭味。
那味道浓到什么程度呢,就他坐过的椅子,椅背上都残留着一圈深色的汗印。
算了,反正也不穿了。
他随手从桌上摸了手机,揣进裤兜,把那件T恤从身上扒下来捏成一团,光着膀子套了件外套就出了门。
宿舍楼下的垃圾桶是那种绿色的大号塑料桶,盖子半敞着,里面已经堆了半桶垃圾。
他随手把那团T恤往里一扔,然后头也不回地往食堂走去。
早餐吃的是一碗豆浆两根油条,还加了个茶叶蛋。
吃得快,十来分钟就解决了。
回来的时候,他路过那个垃圾桶,脚步没停。
但余光扫到了一点不对劲。
那件T恤—一他丢进去的时候明明就放在最上面,深灰色的,很显眼。
现在不见了。
垃圾桶里的垃圾没有被动过的痕迹,周围地上也没有掉落的东西,就是那件T恤凭空消失了。
庞猛的脚步顿了一下,脑子因为通宵有点迟钝,转了两秒才反应过来。
可能是保洁阿姨清走了吧,或者被哪个捡垃圾的拿走了。
一件破T恤而已,又不是什么值钱东西。
他没多想,打了个哈欠,揉着肚子往宿舍楼走。
回到寝室,室友还在呼呼大睡。
他往床上一倒,眼睛一闭,几秒钟就睡死了过去。
至于那件T恤去了哪里,他连半秒钟都没再想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