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美熟婦情人
離婚,看起來很簡單,但那時基本都是勸合不勸分的,不象現在倆人直接去民政局辦了手續就完了。這中間的繁瑣以及一大幫「和事佬」天天不停的「為你好」不是一個上班族所能承受的。
然後,是雙方長輩的「關懷」:「都多大歲數了,還鬧什麼離婚」、「看著孩子的面,湊合過吧」、「你讓我這老臉往哪兒擱」……諸如此類的,吧啦吧啦一大堆……
其次,周圍的人,單位的人那種玩味的眼神、看似「不經意」的一言半語……統統這些,讓出身於書香門第的W無法接受(隆重介紹下:我未來的岳父老泰山大人,是我們這個城市裏頗有名氣的文學家)。
再次,不是完璧的身體和年齡的差異。W比我大X歲,也無法把她的第一次交給我,這也始終是她無法釋懷的心結。怕對我不公平、怕我家這邊親戚長輩不同意、怕以後我嫌她老不要她……
最後讓W放不下的,就是那個孩子,這個,就不用多說了……
當然我看來,W顧慮的這些問題除了第一條外基本都不是事兒。我就問了她兩句話:你是為了自己的本心而活,還是為了迎合別人的看法而活?是不是別人認為你這樣做好,你就得這樣做;認為你那樣好,你就得那樣做——完全不用顧及自己的感受,只去做別人認為你該做的、別人認為是「好」的事?
W開始釋懷了,因為我鄭重向她承諾過:我要的是她這個人,要的是和她在一起時那種心意相通的感覺和默契;要的是和她在一起生活,一同面對生活中的那些油鹽醬醋雞毛蒜皮。如果她選擇和丈夫離婚跟著我,我會愛屋及烏的不會嫌棄她的小孩(這裏我裝了一下B,因為我知道如果離婚那邊是不會讓小孩跟W的)。
W又漸漸開朗起來,也不怎麼爽約了。每次和我在一起都會盡興投入的和我做愛,並且不只一次的在激情過後把我的手放在她明顯大了不少的豐滿上咬著我的耳朵說認識了我才知道做女人的好,換來的自然是我更加賣力的「回報」。
因為在W之前沒有接觸過別的女人,我也不知道有了愛情和愛人滋潤的女人變化會如此之大:W的氣色一天比一天好,臉上又有了紅潤;本來眼睛就大,現在更是水汪汪的好象隨時要滴出水來。而且據她自己說糾纏了她很久的失眠和食欲不振也消失了,心情也好了很多,不象認識我以前每天都沒好心情,做什麼事都提不起勁。而我最高興的是,第一次和W做時她的乳房我一手抓一個還略有空暇,現在卻是我一手無法掌握了,而W也抓住我的小兄弟嬌嗔地說還不是因為它老使壞,害得她換了兩次尺碼。
直到有一次,半夜W給我打電話找我讓我開門(以前從沒半夜找過我),剛躺下就發現W的乳房上有幾個被抓破的指甲印。問W,話還沒說眼圈先紅,再問,不說。心裏有數了,只覺胸口憋得難受,翻身坐起開始穿衣服準備去揍人。W估計也知道我要去幹嘛,這才拉住我說昨天那個人喝了酒要和她做,她自然不肯,撕扯中打了起來,最後鬧得鄰居還報了警。員警走後她就直接找我來了。
『收拾人的事明天再說吧……』我對自己說。把W擁在懷裏,這會也不想做了,只想好好的愛她安慰他,保護好這個愛我的小女人。
「你是嫌棄我了麼?還是認為我騙你?」W抬起頭,問我。
「人海中好不容易遇到你,我會嫌棄你麼?再說了,你會騙我麼?哪怕是你的謊話,我也信!」我說。
W眼又紅了:「你個傻瓜蛋!你看上我哪點了?一個大姑娘能給你的我都給不了你,歲數還比你大,你和我在一起會後悔的!」
“你哪兒都好!你漂亮,你身材好你氣質好還會叫床,最重要的是我愛你同時你也愛我,就這就夠了!”我回答。
“你個小壞蛋!遇上你我是真沒轍!”W一把抓住我的小兄弟,“讓我看看你有多愛我!”
沒有任何前奏,我直接把W壓在身下開始衝刺:“小騷貨信不信我幹死你?!”
“幹死我吧……我這輩子是你的女人,下輩子還要做你的女人!”W略有些痛苦的呻吟著。
這個晚上和平時有些不同,我和W的動作都略有些粗暴,最後她甚至要求我把她綁起來做,於是W的一雙長筒絲襪充當了一次道具角色後光榮地下崗了。
這晚後的第三天晚上,我自己跑到W丈夫的茶館外蹲著,下半夜趁他自己出來(可能是上廁所)的機會把那傢伙胖揍了一頓(現在想想有點過火,但當時根本沒想那麼多)。
這一揍,傻子也知道是怎麼回事了。W的丈夫主動和W攤牌了:“你愛幹嘛幹嘛去,家裏房子是孩子的。得不到你的心起碼還有你的人,堅決不離婚,拖也拖死你。”
以後W和我交往基本就是半公開了,當然也有上歲數的愛管閒事長舌頭「衛道士」當著W的面說她不三不四,都被W兩句話頂回去了:“自己鞋子合不合腳自己知道!有本事你也掛個小夥子讓我看看!”
就這樣,拖著拖著就到了2009年。(說實話,那些年我一直都想找機會弄死W的丈夫,W也經常沒來由的叮嚀讓我別做傻事。問她為什麼說這話,她回答說在我眼裏看到了殺氣。現在想想那時的思想已經進了死胡同,認定W是我的女人,那傢伙碰過W,就得死!)六月份開始,W和我沒了聯繫,好不容易打通幾次電話也是說有事就匆匆掛斷,六月底倒是主動給我打了一次電話,非常嚴肅的告訴我有事情很忙,如果我不想害她的話就不要去社區找她。
隨後幾個月,電話不接短信不回,我又不敢去找她,天天抓心撓肝胡思亂想,就這麼著到了十一月。
W給我打電話了,約我出去。哥們兒高興啊!狂奔到了地方一看,幾個月不見,W臉色灰敗了許多,那種開朗的感覺也沒了,說話聲音也很低沉,情緒也不好,怎麼了?
“是不是那王八蛋拉著他家長輩難為你了?你這幾個月是不是被那孫子看住了?”
W歎了口氣:“現在可遂了你的意了,你可該高興了。”
怎麼回事?我懵B了。
原來,W的丈夫因為W對他的態度(可能還有我揍他的那一頓)突然產生了危機感(估計這之前他一直認為女人娶進門有了孩子怎麼著也跑不了),知道改善夫妻關係了,轉讓了茶館改去跑黑的了,卻不想自己開的車在六月份的一天晚上被另一輛廂貨車攔腰撞上(詳細情況可能有出入,畢竟W當時沒有細說),當時車上拉的三個人一死兩重傷,作為司機的他倒是傷得不重。好死不死的他是黑的不說,還是無證駕駛,於是原本可以是次責甚至無責的事,變成了主要責任,於是賠償不說,出了醫院就進號子。另外據說死人那家還有點權力背景,一番運作下被判了幾年(具體不知道,也懶得知道)。
偏偏這傢伙還認死理,認為這次車禍自己不是過錯方,都進去了還牛氣的不行,結果就是被裏面的人收拾的很慘(據W說死傷者家屬那邊好象也有什麼小動作),保外就醫被查出有輕微腦出血,剛進醫院頭幾天大便也帶血,住院待病情稍有穩定後監獄也免了,直接回家靜養。到家後還沒到到十一月份人就沒了。
W邊說邊哭:“看在夫妻一場情分上照顧他還好說,可沒想到去員警那送個材料還被欺負,主管這件案子的一個小頭頭說著說著手就伸桌子下去摸我的腳脫我的鞋,還暗示我說可以『酌情』輕判,被我抓著材料甩了一臉……”